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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七镇中心小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措施

2013年05月14日 10:21:13 来源: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中心小学 访问量:396
        当学校出现“传染病”疫情预警时,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,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:
        1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、卫生部门报告。
        2、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:
      1)教师、学生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,不得带病上学、上班。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,且无反复,凭医院的健康证明,才能回校上课、上班。
      2)学生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,应立即通知其家长,由家长陪同去医院;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教师护送去医院诊治。
      3)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中心校、教育局报告,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。
        3、对可疑病例的处理
      1)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,学校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。对在校内发现的病人,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,再通知家长送医院诊治。
      2)学校要对可疑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;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。
      3)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,禁止任何同学、同事前往探望。
      4)学校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,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。
        4、对传染病人的处理
        若“疑似病人”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,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报告,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,迅速控制传染源,切断传染途径,保护易感人群,具体要求是:
      1)封锁疫点。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部门,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。
      2)疫点消毒。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,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,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。
      3)疫情调查。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。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、接触过的人员,进行随访,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。
 5、学生因发热等原因停课居家休息治疗时,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身体状况,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记录上报学校。
 6、根据相关规定,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校停课的,按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。
 
 
 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5月9日
编辑:谢兴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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